第四章九道天雷劫

俗话说,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,既然这话能变成尽人皆知的“俗话”,它离真理也就不远了,而这句话,是毓夙在“修炼”之中说得最频繁的一句话。

找到了科学的修炼方法之后,毓夙吸收能量的速度快了很多。当他能控制住两条胳膊的“血管”时,他已经能随时从树干里进出,白天的阳光对他也没有什么伤害了。

但即便是这样,他离“人”的定义还有点差距。以毓夙现在的程度,可以完全控制四肢的“血管”,阳光成为了可以直接吸收的能量,心脏处还形成了一颗似乎是能量集合体的珠子,但脱离树干之后,毓夙的灵魂还是半透明的,并且他不能离开那棵树太远。

以前只能走出去将近三十米,现在范围扩大到了一百五十米左右,也只是牢笼大了一点而已,本质上没有区别。毓夙苦中作乐,把自己的“树身”从土里挖了出来,时不时地搬着挪个地方,也算是他能自由移动了。不过他也不敢太过分,免得一不小心把自己玩死了。

毓夙不太清楚他现在的水平算什么程度,而这种水平距离变回人的水平还有多远,这对于毓夙来说,也是未知的。时间长了,毓夙甚至有点怀疑,他一直用的科学修炼法是不是正确,因为小说里似乎说过“气沉丹田”,他的能量不是气,也没沉进下腹部的丹田里。

就这么摸索着,有点提心吊胆地又过了许多年,毓夙已经能迎着清晨第一缕阳光,毫不畏惧把它当成能量吸收,但他离开树干之后,还是个半透明的阿飘,这就让毓夙泄气了。

可能这辈子也只能这样了吧,毓夙从自己的手掌心看到手掌背,一种失望的情绪笼罩了他,他甚至想,还不如当初附在自己的尸体上,现在说不定早修炼成个白骨精了,白骨精名声不好听,可起码能自由自在地到处走,没被拴在一棵树上。

想到这儿,毓夙忽然记起,他的尸骨好像还在呢。当时尸体上的肉的确是被野狼野狗乌鸦狐狸什么的吃光了,但骨头架子还七零八碎地落在树下。那时候他没能力给自己收殓,只能任由尸骨被风吹日晒,不过时间长了,风也吹起泥土,盖住了那具骨架。

如果现在把那具骨架挖出来,灵魂附上去,是不是能操纵那个骨头架子,做个伪.白骨精?毓夙觉得这个提案值得尝试,毕竟那是他自己骨架,跟他的灵魂肯定契合,说不定就此灵肉——不,灵骨——结合,形成了新个体,就能从此脱离那棵树了。

既然有了设想,就要付诸行动,毓夙回忆了一下当初尸体究竟是在哪棵树下。他现在记忆力特别好,那么多年前的事情也能一点不差地记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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